典型意义
古文化遗址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余某才犯盗掘古墓葬罪 ,发现国有文物隐瞒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有效防范文物犯罪,贩、对犯罪预备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就某煤矿损坏秦直道遗址一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于2025年9月10日依法作出判决,退缴违法所得,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国家保护名胜古迹 、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发现 ,文物部门选取上述典型案件 ,自学盗墓技术,情节特别严重,走私、本案中,抗诉,
案例五
唐某生倒卖文物案
——对生产生活中偶然捡拾文物进行倒卖构成犯罪的,石窟寺 、并处罚金 。明确规定涉及到地面文物保护事项的须经文物行政部门许可后方可动工,山地荒坡,倒卖等行为的,经鉴定 ,此外 ,2020年左右 ,但行为人破坏文物原貌、为追求企业效益拒不履行文物保护义务,导致秦直道遗址本体严重损毁,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被告人高某林长期从事仿古文物加工和文物修复工作,掩饰、被告人陈某辉盗掘具有历史、严重危害文物安全,
裁判结果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坚决维护文物安全 。古墓葬、被告人师某兴犯盗掘古墓葬罪,遏制盗掘前期犯罪行为。职业化、最大限度留存文物原始信息。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倒卖等上游文物犯罪的线索,催生文物犯罪专业化分工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其中3个是盗掘类文物犯罪。
典型意义
文物是无言的历史见证。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所有权不因古文化遗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复 、大量珍贵的历史年代信息 、既有效贯彻对文物犯罪全链条打击的原则,依法从重判处刑罚 ,减轻处罚情节。维持原判 。在工程建设 、最终窃得8件珍贵文物,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依法从严惩处源头性文物犯罪,人民法院坚持依法精准裁判和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走私等后续文物犯罪 ,不能将之作为实施犯罪的“教科书” ,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并不矛盾,效仿盗墓小说情节 ,陈某辉参与盗掘新沂市西墩顶遗址系犯罪预备,文物管理秩序已经受到现实挑战,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属于三级文物 。确定古墓葬位置 ,涉案编钟为春秋蝉纹铜甬钟,有助于引导全社会加强守护文物、具有重要历史、不仅直接破坏了文物的历史、昭示追求企业发展不能成为破坏文物的挡箭牌。幻想化加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文物,对已成事实的破坏无法复原;结合相关标准和文物实际情况,甚至长期多次实施盗挖 。2006年5月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马王街办某村位于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丰镐遗址保护范围内 ,属于国家所有 。由于缺乏文物保护意识,对盗墓题材文学作品要有正确的认知,艺术 、依法定罪处罚
基本案情
2021年春节期间 ,同时,与现实中法定合规的考古勘探等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本质区别。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某生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其行为构成掩饰、强调了文物保护的法定义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犯罪类型,全过程 、被告人郭某军作为煤矿矿长 ,我国文物资源丰富,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这也是文物犯罪不断滋生、依法以盗掘古墓葬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宣判后,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 ,其间,传递出“倒卖文物无利可图 、依法追缴其倒卖文物所得上缴国库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但并不改变该古墓葬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性质。如实供述、法院于2023年3月20日依法作出判决,
典型意义
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 ,后高某林退缴非法所得1万元 ,人民法院坚持重点打击盗掘 、古墓葬大多深埋于地下,是司法捍卫民族历史根脉的有力举措。铜壶、共同挖掘盗得铭文铜戈 、还应依法承担文物修复费用等民事责任 。被告人唐某生以牟利为目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
1998年左右 ,后果严重 ,还会引发倒卖 、非法修复对文物价值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裁定驳回上诉,艺术和科学价值 ,被告人唐某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一河道内进行捞沙作业时拾得一个铜制编钟,三面铜镜均为汉代时期规矩镜,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购买盗墓工具。我国文物安全形势复杂 ,法院判决某煤矿赔偿被损毁秦直道遗址的模拟修缮费用394万余元。文物犯罪日趋专业化、触碰红线人财两空”的鲜明导向。杜绝以犯罪牟利的可能 ,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石窟寺 、人为隔断了历史文化传承脉络,且欲对盗取的8件青铜器倒卖 ,被盗古墓葬虽位于师某兴的宅基地范围内 ,情节严重。继续施工未采取任何避让措施,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筑牢文物安全坚固防线 。妨害了司法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 、被告人郭某军犯故意损毁文物罪,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古墓葬 、健全文物犯罪治理体系 。古文化遗址、隐瞒犯罪所得罪,其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陈某辉盗掘古文化遗址 、未进行文保审批 ,
2024年3月 ,明知矿区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直道遗址却未进行相关文保审批 ,
裁判结果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本案中被告人余某才沉迷盗墓小说内容,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维护文物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部分行为人对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存在认知偏差,继续组织煤矿施工 。2021年10月入选“百年百大考古发现”名单 。符合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结合陈某辉自首、本案中 ,隐瞒犯罪所得案——对明知是犯罪所得文物仍予加工掩饰构成犯罪的,销”的犯罪链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艺术、未遂等未完成形态亦依法惩处 ,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法规定 ,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依法定罪处罚
案例六:高某林掩饰、古墓葬案
——对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创造条件构成犯罪预备的,人民法院根据师某兴盗掘文物的数量、市煤炭局批复同意初步设计 ,盗取古建筑构件等犯罪高发多发 ,彰显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坚定决心,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并收取费用1万元 。高某林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
二是坚持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据此 ,盗窃等源头性文物犯罪活动 ,掘、宣判后,10月,高某林的行为不仅篡改文物原貌、未采取避让措施,1961年被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单独或伙同他人寻找、古墓葬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又最大限度保障受损文物得到抢救修复,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典型案例,被告人师某兴系该村村民。应当保护现场 ,致使文物灭失的 ,唐某生将该编钟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因此刑法设置了更为严厉的刑罚 。案例三是盗掘古文化遗址犯罪预备的典型案例 ,周边环境信息等无法再生的历史线索可能永久消失,某煤矿在秦直道遗址保护范围内施工 ,构成盗掘古墓葬罪 。应依法惩处。科学 、其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我国宪法规定 ,划定了文物犯罪的行为红线,玉饰 、人民法院对高某林定罪处罚的同时 ,其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防护难度大。效仿书中情节自学盗墓方法而走上了犯罪道路;案例四和案例五均为偶然发现文物后不及时上报 ,古石刻等文物分布范围广 、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不易被察觉。导致秦直道遗址部分本体灭失,8月 ,经鉴定 ,隐瞒等犯罪活动表现形式多样、农业生产等活动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唐某生倒卖文物案——对生产生活中偶然捡拾文物进行倒卖构成犯罪的 ,
案例三
陈某辉盗掘古文化遗址 、敬畏历史文化的价值共识。拓印文物 ,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拟定文物修复所需费用为19008元 。情节严重,后将该编钟带回家中藏匿。经鉴定,充分体现了对文物犯罪全链条打击原则——不仅严厉惩处既遂犯罪,
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目录
案例一 :郭某军故意损毁文物案——对片面追求企业效益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被告人陈某辉参与他人组织的盗掘犯罪 ,不容侵犯 。被告人陈某辉犯盗掘古文化遗址 、明知国家禁止盗挖古墓葬且发现的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古墓葬 ,艺术价值。隐瞒犯罪所得罪。2014年度某煤矿的开采范围与秦直道遗址本体重合,上缴国库;赔偿文物修复费用19008元上缴国库;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唐某生倒卖二级以上文物,走私等文物犯罪链条 。在法定期限内无上诉、依法惩治各类文物犯罪,铜鼎等23件文物。某煤矿已缴纳相关费用 。严惩各类文物犯罪 ,余某才与他人两次商定共同盗掘古墓葬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据此,抗诉 ,保护文物应当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古墓葬属于国家所有,在法定期限内无上诉 、古石刻分布在乡间田野 、依法定罪处罚 ,持续形成强大司法震慑,如有哄抢 、一切机关 、2022年6月,案例六是对出土文物进行违法修复,古墓葬罪,师某兴作为保护范围内生活多年的村民,复制、故事情节等均进行了大量夸张、盗割等源头性犯罪活动 ,可以从轻处罚。盗掘行为破坏了古墓葬承载的完整历史信息,宣判后 ,在法定期限内无上诉 、延伸打击范围,是新沂市公布的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经鉴定 ,从而有力震慑盗掘文物的违法犯罪人员。铜觚等8件青铜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或者疑似文物的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 ,针对此类不可移动文物的犯罪行为隐蔽性强 ,法院于2026年3月9日依法作出判决 ,使用探针勘探西墩顶遗址区域 ,
案例四
师某兴盗掘古墓葬案
——对在自家宅基地发现古墓葬隐瞒不报而盗挖构成犯罪的 ,2013年3月 ,实施盗掘 、人物形象、导致该段秦直道遗址本体灭失。余某才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抗诉,进一步反向刺激盗掘 、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铜鼎等23件文物 ,科学价值的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 ,其行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 、对主动投案、严肃惩处源头性文物犯罪的原则。盗窃、仍为倒卖牟利继续盗挖,人民法院、宣判后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依法定罪处罚
基本案情
2011年,据此 ,其行为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从犯等情节和其他盗掘古墓葬的犯罪事实 ,遂下达《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并送达矿长被告人郭某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
被告人余某才痴迷盗墓小说,被告人郭某军作为煤矿矿长 ,盗墓小说属于文学演绎创作 ,被告人高某林明知是犯罪所得的三级以上文物而予以加工,陈某辉主动投案,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师某兴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 ,单独打击其中一环难以从源头上根治犯罪。案例也警示广大群众,2012年5月 ,对此行为人民法院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艺术和科学价值,致使文物受损无法复原。陈某辉还参与实施了其他盗掘古墓葬犯罪。人民法院坚持“全链条 、铜爵 、余某才虽有坦白、具有从轻 、法院于2022年6月29日依法作出判决,经鉴定,为依法打击 、窃得铜鼎、11月初,获利巨大 ,师某兴与哥哥赵某社(另案处理)在自家院中清理柿子树根时发现古墓葬 ,又强化源头防控 ,自愿认罪认罚,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明知矿区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直道遗址,充分体现了严厉打击 、文物犯罪活动的特殊性,古文化遗址、运、文物保护的法律底线不容触碰,本案中 ,防范犯罪的整体意识,隐瞒犯罪所得案
——对明知是犯罪所得文物仍予加工掩饰构成犯罪的,被告人高某林开始接触青铜器加工修复工作。该遗址是西周王朝国都的大型遗址 ,
典型意义
我国境内地下 、系坦白 ,
案例二
余某才盗掘古墓葬案
——对效仿盗墓小说情节组织盗掘古墓葬构成犯罪的,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
三是厘清违法犯罪边界 ,在保护中发展” 。却仍进行违法修复,“在发展中保护,为牟利将文物倒卖 ,累犯等依法从严惩处 ,协助追回文物的依法从宽处理。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盗取文物的主观意图明显 ,
裁判结果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侵占 、职业化,依法定罪处罚
案例二 :余某才盗掘古墓葬案——对效仿盗墓小说情节组织盗掘古墓葬构成犯罪的,因故未能实施进一步挖掘 。本案中 ,高某林明知铜镜为出土文物仍予以“修复”,自学盗墓技术,智能化、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古墓葬罪 。铜壶、在法定期限内无上诉、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条“高速公路” 。2023年9月下旬、郭某军收到上述停工通知及文件后 ,并盗窃珍贵文物,严重破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人民法院对唐某生定罪判刑的同时,缓刑一年 ,推动文物司法保护从“惩罚犯罪”向“修复保护”延伸 。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的犯罪预备 ,逐步形成全民珍视文物、二者应和谐共赢 ,起意并纠集多人盗掘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珍贵文物,
裁判结果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盗青铜器均为三级以上文物;被盗墓葬为位于丰镐遗址保护区内的商末周初墓葬,行为人擅自进行钻探等探墓行为及挖掘、被告人陈某辉先后两次被纠集盗掘江苏省新沂市的西墩顶遗址 。据此 ,均可能构成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损害文物价值,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
郭某军故意损毁文物案
——对片面追求企业效益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受暴利驱使 ,盗掘古文化遗址 、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 ,这次发布的6个案例 ,位于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郭家庙墓群保护范围内,在法定期限内无上诉、被告人师某兴所在村落位于丰镐遗址保护范围内 ,案例一是企业负责人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且认罪认罚 ,法院于2025年6月23日依法作出判决 ,强化“办理一案 、系自首,反复踩点,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 ,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被告人师某兴明知居住地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丰镐遗址保护范围内,公安机关从他处依法扣押了涉案的铜制编钟 。根据刑法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系为盗掘犯罪创造条件,斩断了后续倒卖 、并在附件中载明煤矿矿界及秦直道遗址的具体坐标。大量古文化遗址 、本案中,并逐步向互联网蔓延,宣判后,犯罪情节恶劣,
典型意义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遗产,片面追求企业效益而故意损毁文物的典型表现;案例二的行为人因沉迷盗墓类小说 ,倒卖行为构成文物犯罪的典型案例 。据此,属于二级文物。经评估,携带工具前往湖北省枣阳市兴隆镇某村 、国家文物局精选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6个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被告人高某林犯掩饰、遏制文物犯罪高发态势 。郭某军提出上诉 。并处罚金。也瓦解了文物犯罪的利益链条 ,团伙化文物犯罪活动,并处罚金 。全要素”标准 ,均为贴近社会公众生产生活 、人民法院对郭某军依法定罪判刑 ,被告人余某才伙同他人盗掘具有历史、需要全社会共同保护 。以及严重危害文物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 ,艺术和科学价值;盗得的铭文铜戈、古墓葬 、同时责令停止施工等候处理。其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法院于2018年8月27日依法作出判决,西墩顶遗址为汉代古文化遗址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行为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公开赔礼道歉,并处罚金 。案例各有侧重,据此 ,
典型意义
盗掘类犯罪系主要的源头性文物犯罪,在有关单位下达《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后,不顾文物行政部门责令停工的要求,陈某辉使用探针勘探遗址位置,对于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文物破坏或者价值减损的 ,抗诉 ,高某林的犯罪行为致使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受损 ,有效遏制文物犯罪活动。玉饰、师某兴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秦直道遗址被国务院核定并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案例六
高某林掩饰、对发现的古墓葬进行盗掘 ,宣判后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2014年7月,将面临行政处罚,爆破等盗掘行为的 ,并处罚金;依法追缴唐某生的违法所得30万元 ,同时 ,遂进行挖掘,致使文物灭失的,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定罪处罚
基本案情
秦直道是秦代修筑的一条交通干道 ,当前 ,应依法惩处。对此行为人民法院严格把握犯罪阶段,被告人唐某生在河道内作业期间打捞到遗存的二级文物未向有关单位报告 ,被告人唐某生犯倒卖文物罪,重特大文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后续倒卖、生产企业不得以满足生产需要为由拒不履行文物保护义务。也干扰了司法机关依托文物承载的痕迹物证追查盗掘、既有效惩治犯罪 ,抗诉 ,破除对文物犯罪的模糊认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定罪处罚
案例四 :师某兴盗掘古墓葬案——对在自家宅基地发现古墓葬隐瞒不报而盗挖构成犯罪的,等级等情节 ,
